您好
我想詢問說跟公司提出想離職的要求,
除了離職證明書和交接單必須要填寫以外,
老闆還要求我寫自白書。
原本照程序來說交接期1個月即可離職,
但老闆留人也覺得關係到公司業務部分所以只好答應延到明年6月底離職,
但目前寫完離職書和交接單後不知如何寫自白書的部分
因為老闆覺得我離職的理由太官方說法不予採納,
感覺就像要寫出一份令他滿意的自白書才能夠離職。
請問
1.自白書的部分是必須要的嗎?
2.寫了怕之後有什麼不妥怕無法離職,不寫我又怕被告還要上法院
能否給我一些意見呢?謝謝!!
有關您的問題,謹簡答如下:
1、自白書並不是離職必備程序。
2、建議您依自己計畫,依正常程序申請離職,若公司拒絕,或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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