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hell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10 | 最近登入:103-04-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想詢問說跟公司提出想離職的要求, 除了離職證明書和交接單必須要填寫以外, 老闆還要求我寫自白書。 原本照程序來說交接期1個月即可離職, 但老闆留人也覺得關係到公司業務部分所以只好答應延到明年6月底離職, 但目前寫完離職書和交接單後不知如何寫自白書的部分 因為老闆覺得我離職的理由太官方說法不予採納, 感覺就像要寫出一份令他滿意的自白書才能夠離職。 請問 1.自白書的部分是必須要的嗎? 2.寫了怕之後有什麼不妥怕無法離職,不寫我又怕被告還要上法院 能否給我一些意見呢?謝謝!!  
瀏覽:855
日期:103-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