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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收到咆嘯信 隔日對方砍帳號滅證?

  • Mo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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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6 10:37 
  • 文章人氣:534
  • 個人積分:2
  • 我自己經營了一個業餘的電玩粉絲團,平時並無與人結怨,也甚少與粉絲起過衝突;昨日下午收到一封咆嘯信,原本打算不了了之,但朋友們勸說不應姑息養奸,請問我該怎麼反制?我該提告嗎?

    存證截圖: http://goo.gl/msx0vB

    我想請問,收到這種私訊咆嘯信,有辦法對對方提出告訴嗎?是公然侮辱妨礙名譽?還是恐嚇刑事民事是由警察判斷嗎?(抱歉本文分類我先勾了「刑事」)另外,事情發生了一點變化,今天早上要PO文前,我發現這個人的訊息都不見了(只剩下截圖和FB暫存訊息標題),循著昨天的FB網址到對方的臉書葉面,才發現對方將臉書帳號砍掉了,請問這樣還追的到他嗎?
    先說聲謝謝了!

  • 林京鴻律師 (林京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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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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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6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883號
  • 您好,若對方是透過私訊的方式傳這樣的訊息給您,導致您心中產生恐懼,則對方已經涉犯刑事恐嚇危安罪,您可撰寫刑事告訴狀有效率的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但由於對方已經把臉書帳號砍掉,只能透過IP追查發信位置,若無法追查到何人所為,可能會因為找不到被告而造成追訴上困難。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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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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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公然侮辱毀謗都必須在公開場合批評,才會成立,因對方係以私訊方式並不成立妨害名譽。根據私訊內容,係將不法害惡之通知您,使您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已經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建議您可將截圖及FB暫存訊息標題,交與警方報案,警方可透過臉書帳號登記網路位址循線追查對分身分,一旦知道對方係何人,您即可提告並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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