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售屋經"仲介"售出,有簽"房屋交易安全保證書",但買方交第一期款進"專戶"後表示不買,要解約了,仲介要我:
1.拿回買方已繳第一期款的一少部份錢即可,簽和解,房子繼續賣.
2.依房屋交易安全保證書,摧告解除契約後~專戶的錢扣除服務報酬(合約是簽約付50%,交屋付50%,請問是扣除服務報酬50%嗎?)=剩餘的錢歸我沒收,房子繼續賣.
請問我如用訴訟可拿到買方已繳第一期款(扣掉服務費)的全部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酌契約內容,依契約內容來主張最為保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攜帶完整契約及相關資料直接找律師當面諮詢為宜,本律師專辦不動產,如有需要協助,可以來電.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