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配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2-08 21:59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奶奶去世了,有2個兒子(甲、乙)1個女兒(丙),甲乙丙都有2個孩子,其中甲去世了。
奶奶有留遺囑
遺囑內容:
土地 : 甲的小孩... 乙... 丙... (都有明確標示誰歸誰)
錢的部分 : 所有繼承人共同平分(沒有寫誰多少誰多少)
問題來了:錢是要分成3等分還是4等分
甲的孩子也就是奶奶的孫子 照理來說甲過世了繼承的就是他的孩子
甲的孩子算是繼承人嗎?甲的孩子各可以分多少?
您好!
奶奶過世,繼承人是甲的二名子女及乙、丙共四人,應繼分是甲的二名子女各六分之一,乙、丙各三分之一。另外,若依遺囑分配的結果侵害四位繼承人的特留分,被侵害之人仍可主張扣減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