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飲料店上班
前陣子下班的時候員工都會做飲料帶回家喝
上個月老闆發現
他說一杯要罰五倍的價錢
他調閱監視器畫面然後看員工做什麼飲料一杯一杯的紀錄下來扣我們的薪水
扣五倍合理嗎??
今天他又印了刑事的竊盜罪說要告我們竊盜
這樣員工有偷竊行為嗎?
員工與老闆互告誰的勝算會比較大?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任意製作飲料並且取走,此部分可能構成業務侵占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賠償的部分只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不可以要求5倍,否則違反勞動基準法違法扣薪的規定。
3、一個是刑罰,一個是行政罰鍰,建議應該和解處理,並且簽立和解書。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攝影機已經明顯拍攝到店員將飲料帶走之畫面,的確有可能構成業務侵占,建議您與老闆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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