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賠償

- 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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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20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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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本人於六月底於平溪的山路上發生了車禍。當時對方是下坡過彎但因為車速過快而導致轉向不足,因此衝向我方車道(有行車紀錄器為證)。事後在初判表上,也顯示我方尚無發現肇事因素。本人在車禍後,僅有小擦傷和短暫的頭痛,曾就診過兩次,經檢查後並無大礙,但我車上的友人因傷勢較為嚴重而住院了一段時間。由於發生車禍時,我的車子為一個多月的新車(里程數為1000多公里),因此除了修車費外,我還向對方求償了車子的折舊費,但對方堅持折舊的部分需交由法院去判定,所以在提告前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當我方無肇事責任,則法院判定對方需賠償我方車子折舊費的機率高嗎? 車禍當下,對方有拔車牌的動作,我也曾告知過現場警察,但警察並未制止也不清楚他們為何要拔車牌,請問對方此項舉動是否有規避某些刑責的嫌疑? 對方為一群友人出遊,與我發生碰撞的是第一輛車,就在我們雙方車輛撞擊後,對方後面友人的車輛也因煞車不及而發生追撞,但無追撞到我們兩輛車,所以分案處理,對此我合理懷疑對方在山路有飆車的舉動,但由於我本身並無嚴重傷害,所以即使對方是危險駕駛,我的部分是否只能提告民事訴訟,而無法提告刑事訴訟?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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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2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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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並非重大車禍事故,法院判定車子折價之機率較低。
2.如果肇事者之身分已經確定,縱使對方有拔車牌的動作,亦應無法規避法律責任。
3.只要您有受到傷害,縱使並非重傷,亦可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待檢察官起訴後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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