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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樓下漏水,屋主不願出面協商,該如何處裡?

  • 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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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2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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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區16樓,我家住15樓,今年9月份接受管委會通知,14樓反映漏水,我多次配合清查漏水原因,也請水電檢測水壓,初步排除水管漏水

    管委會聲稱是我家花台漏水(可是我擔心漏水原因也有可能是14樓外牆損壞),我也告知管委會我願意施作花台防水工程,但希望14樓屋主出面協商,若日後還是漏水,則14樓屋主應先行整修外牆,並返還花台防水工程款,雙方簽訂協議書。

    管委會以14樓屋主不願出面為由拒絕協商,並態度強硬說:14樓不管漏水原因為何都要15樓負責!

    管委會這樣的作法對嗎?14樓屋主真的可以不用出面協商嗎?我該自行維修尚未確認漏水原因的花台防水工程嗎?

    煩請您撥冗回覆,萬分感謝!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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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2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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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主張有損害之人應由其提出舉證

    所以您亦可待對方提出相關漏水原因之證據

    再與其協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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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2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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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樓下漏水的原因必須是因為您的專有部分的瑕疵,才必須是由您負責修繕,倘若是公同共有部分則必須由管委會負責,倘若是樓上樓下共用壁的問題,則由上下住戶一起負擔。

    2、建議可以先請工程公司進行評估,之後進行協調,否則可以等對方提告即可。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