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請問一點車禍的問題~~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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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1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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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若與行人發生車禍,在責任歸屬上,極有可能被認定有過失,只是過失輕重之差異。當時發生車禍時若有報警,警方後續應會針對該車禍進行調查,若您確實有過失責任,您除有民事賠償責任外,亦可能被對方提出刑法284條第1項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 若因碰撞輕微,導致您不知情而逃逸,依然構成肇事逃逸罪,建議須先確認車禍肇事責任發生,並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過程中請小心處理,和解過程請全程錄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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