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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災害 職業災後給付

  • 小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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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4 21:09 
  • 文章人氣:605
  • 個人積分:2
  • 律師您好:
    勞資糾紛中,我是屬於資方
    事情經過是這樣:
    7月初時請了一名剛滿18歲的員工,在公司任職第二個月中8月13號的時候操作機台時右手拉傷, (之後9月30日對方說要開學上課  電話口頭離職
    醫生診斷要復健3個月,但沒有提起什麼時候能工作
    那時後沒有替它保勞保,是在受傷後保,
    所以政府職業傷病給付不承認,這是我們的疏失

    也事前口頭跟對方說,政府如果無法給付,我們願意全額承擔, 
    對方覺得我們處理很慢等不及職業傷病給付公文下來,
    公文約11月7號下來 (當初說 等政府願不願意給付之後在來談) 
    請了議員助理來, 
    並要求說醫生診斷復健3個月 
    所以就要我們付3個月的薪資

    (後來有跑勞工局諮詢處問 復健三個月 不代表3個月都不能工作 不能這樣要求)

    我們覺得很不合理,跟對方說只願意出2個月薪資

    對方說要找助理談,當下 我就不想談 走人了

    之後跟對方說 要去請醫生開 "什麼時候能工作" 並且我們也要一起去
    然後受傷到能工作這段期間  我們都願意賠償
    結果對方11月7號就自己先去找醫生,並開了 傷未好 還要再復健2個月診斷....
    等於要求跟我們在多討兩個月薪資
    然後一直說手沒好 去找別的工作  還被辭職 
    關於復健治療  就我知道的  對方9月30號之後 就沒有再去醫院做復健
    只有口頭說去小診所 做復健
    但真的有沒有做  因為沒有拿到門診單 所以也不知道...

    現在我們很想解決這問題,不想被動,但對方要求又太高,而且在我們認知上不合理, 所以請求律師你們幫忙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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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4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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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手拉傷,不像是無法工作傷害,必須是無法工作的情形才需要給付因為不能工作薪資損失,不是什麼傷害都能請。

    2、可以等到對方提出合理的診斷證明書,再來談賠償事宜,否則就等對方提告之後調取病歷,甚至於可以送鑑定

    3、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您的公司在北部,歡迎來信或是來電約會談。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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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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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依勞工保險條例,必須投保勞保生效後的職業災害,勞保才會給付補償費,如果沒投保,雇主必須自行負責補償,在傷害部分,補償範圍依勞基法,有必要的醫藥費、無法工作期間之工資補償,但以你所述,對方早已離職,工資補償部分就會有爭執空間,本件案件,要爭執傷害實際狀況、必要醫療費,這才是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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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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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對方提出相關診斷證明,以證明其實際損失額,並依勞保職災規定給付之,若對方均拒絕提供相關證明,對其不合理之要求,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說明公司之立場,待其提起訴訟後,再請求對方提出證明之。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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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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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