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錢不環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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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23:44 最後編輯日期:103-11-2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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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存證信函可作為曾向對方請求還款之證明,但對方如拒不還款還是無法對其強制執行。
2.建議先聲請支付命令,如對方異議則必須提起民事訴訟才能達成目的了。
3.請先備妥當初男友曾表示要負擔一半房租、水電費之相關證據,以作聲請支付命令及日後訴訟
之用。
以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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