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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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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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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男友在交往時 說明了房租 水電費共同分擔

    但真要他付錢時要我拿出收據

    我要拿給他 他還說他沒有那美國時間

    由於他之前住我這吃的都是我付錢的 總共欠了我五萬多 想請問 我如果要用存證信函 可以追回這些錢嗎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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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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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可以直接跟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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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23:44 最後編輯日期:103-11-2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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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1.存證信函可作為曾向對方請求還款之證明,但對方如拒不還款還是無法對其強制執行。

    2.建議先聲請支付命令,如對方異議則必須提起民事訴訟才能達成目的了。

    3.請先備妥當初男友曾表示要負擔一半房租、水電費之相關證據,以作聲請支付命令及日後訴訟

       之用。

    以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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