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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離婚

  •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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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17:11 
  • 文章人氣: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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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收匿名寄信給我

    上面寫說我老公很花心

    不知道跟幾個妹上過床了

    又偷看了年輕妹妹得內衣

    請問這封信能成為證據

    他也常常去應酬酒店

    所以我覺得他的行為很不檢點

    並時常到半夜才回家

    平時也不幫忙顧小孩

    想要跟老公離婚

    但她不願意離婚

    如何向法院訴請離婚

    這樣能構成成立離婚嗎?

    我還可以向他要贍養費嗎?

  • 劉雅萍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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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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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可以檢附對方去酒店晚歸的相關證據、該信,提起離婚訴訟,並且請求酌定監護權扶養費。

    2、贍養費的部份,必須陷入生活困難,倘若您有工作則恐難以請求。

    3、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會談時間。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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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18:33 最後編輯日期:103-11-25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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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單以匿名信件不足以證明有與他人相姦,以此證據起訴離婚並不容易,還必須要有其他事證,例如:line對話、簡訊對話、或套話錄音(本所教導客戶藉由此方式,取得證據的成效很好),即可以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為由起訴離婚

     

    如不以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為理由起訴離婚,以你所述配偶的素行和疏於照顧家庭,還可以以雙方婚姻有重大裂痕難以回復為理由起訴離婚

     

    至於能不能要求贍養費,要看你是否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這部分要詳細了解你的經濟情況後舉證,假設不符合請求贍養費要件,就從夫妻財產中剩餘分配請求權著手請求金錢

    更詳細部分請參考文章: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5192770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7379380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20666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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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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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10442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若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或可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離婚,惟仍必須蒐集相關證據以證明之。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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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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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您如欲透過法院訴請離婚,應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之離婚事由。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