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方面離婚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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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25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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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可以檢附對方去酒店晚歸的相關證據、該信,提起離婚訴訟,並且請求酌定監護權及扶養費。
2、贍養費的部份,必須陷入生活困難,倘若您有工作則恐難以請求。
3、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會談時間。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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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25 18:33 最後編輯日期:103-11-25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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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以匿名信件不足以證明有與他人相姦,以此證據起訴離婚並不容易,還必須要有其他事證,例如:line對話、簡訊對話、或套話錄音(本所教導客戶藉由此方式,取得證據的成效很好),即可以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為由起訴離婚
如不以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為理由起訴離婚,以你所述配偶的素行和疏於照顧家庭,還可以以雙方婚姻有重大裂痕難以回復為理由起訴離婚
至於能不能要求贍養費,要看你是否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這部分要詳細了解你的經濟情況後舉證,假設不符合請求贍養費要件,就從夫妻財產中剩餘分配請求權著手請求金錢
更詳細部分請參考文章: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5192770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7379380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20666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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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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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2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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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如欲透過法院訴請離婚,應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之離婚事由。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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