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B不公開罵人
- 阿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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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09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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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大我幾屆的學長前幾天因為打遊戲比賽一直不爽嗆人。但他也沒指名道姓,就是不時夾著他X的,你他X亂玩,他x的你講不聽,fuxk等之類的。他說的話都有被錄下來,其他隊友也可以作證。請問有關這部分我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嗎?後來我們比贏了,他又跑來跟我道歉,但我不接受因為我為了其他隊友的勝利忍辱負重已經受不了了。之後他又惱修回來找我理論,就跟他吵了起來。他後來就說:「炮你應該四神帶一坑。」 我最後受不了他的騷擾 其實我有跟他說我不想在講了但他不聽,結果我最後忍不注有罵他叫他吃屎,然後罵X你的,死屁孩,但不公開。這位學長後來就說要告我,要我準備跑基隆法院。我想知道,我會被要求民事賠償的成功機率高嗎?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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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對方雖未指名道姓,但若是在公開場合做出您前述之空洞、不雅粗俗語言文字,就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但僅以公然為限,必須是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直接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下,若對方是在公開場合怒罵你,其公然侮辱罪,已然成立。而若您只是在私人對話中罵他,並不構成。
2. 若對方構成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您亦受有精神上的損害,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95條侵害名譽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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