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住家附近咆哮恐嚇
- eric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09 09:37
- 文章人氣:380
- 個人積分:2
-
您好
我家旁邊有棵大樹,時常有位年輕男子坐在樹下喃喃自語,他外表正常斯文,但是有時候經過他就會開始言語上的咆哮。
因為現在有個一歲的小朋友了,帶她去附近玩就會被那個男子一直瞪,我們自己在聊天,他就會說講屁啊!我們自己再笑,他就會說笑屁啊!
明明就是我們一家人自己談天說地,但是卻被他諸多限制只能吞忍快步離開。
但昨晚他變本加厲,我們說完話之後他一樣開始咆哮,然後我們快步往家門進去前,他竟然趨近我們然後說有膽不要走,不要進去啊!這類讓我們感到非常恐懼的言語。
請問
1.他在我們住家附近徘徊讓我們感到不安,因為他時常咆哮及言語上的恐嚇,雖然他可以說他不是在對我們說,但我們的確感到威脅及限制,有辦法告訴嗎?
2.他已經接近我們的安全距離並且正確威脅到我們的人身及住家安全,有辦法告訴嗎?
3.有沒有可能提出禁止令,使他不得接近我們附近,雖說附近是公共區域,但是他的存在的確讓我們感到不安,萬一他是下個不定時炸彈,類似鄭捷這類人物,我們該如何自保?
請協助解決,謝謝。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09 10:10
- 文章人氣:151
- 個人積分:13770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對方以咆哮方式施加於您們,逼使你們無法正常生活,若他對您們的言語上帶有恐嚇的字眼,包括危害您們的安全,亦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罪。
2.其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您提起刑事訴訟,或直接向當地派出所製作筆錄並取得報案三聯單。報案的同時您必須相關證據,包括以錄音錄影方式將對方行為留存。
3.您無法以禁止令方式要求對方不得接近您,建議向警方以涉及強制罪、恐嚇罪或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向當地警方派出所告發,由法律強制介入處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