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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

  •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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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0 02:11 
  • 文章人氣:699
  • 個人積分:4
  • 你好想請問去年離婚有載協議書上寫每個月給前妻一萬五贍養費、我薪水三萬當初想和好就答應他、兩個孩子監護權都在我這、現在我開銷不夠用、我一定要給這筆嗎他說不給他要去強制執行請法院重我薪水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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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0 09:06 
  • 文章人氣:255
  • 個人積分:53030
  • 律師評價:1421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贍養費的部份,雙方達成協議之後就可以拘束雙方,倘若我方拒絕履行,對方可以提告請求法院命您給付,之後並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2、倘若您要提出抗辯,可以於訴訟中提出。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