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由於本人在facebook上的某個論壇和人討論公眾議題
在某句卻被對方回覆"不好意思,是妳先來我下面留言,真的有如此不要臉的人"
對方是外籍人士,不確定目前是否居留在台
此句留言的前後句皆為我所留的文,且都沒有漫罵字眼,所以該句應該是針對我
由於對方態度囂張沒有悔意,所以考慮提告
請問這樣對方對我的"公然侮辱"成立嗎?
謝謝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姑且不論成立與否,若是臉書上的謾罵,而您又不知對方真實年籍資料,就算您提告了,偵查單位也無法查 ... (恕刪)
姑且不論成立與否,若是臉書上的謾罵,而您又不知對方真實年籍資料,就算您提告了,偵查單位也無法查 ... (恕刪)
再請教,如果對方臉書有大頭照,甚至有證件可知以前就讀學校,
這些條件可以供警方查明身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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