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滿18懷孕 新問題 (急
- 阿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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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2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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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家長自己有私下寫ㄧ份協議書,由於男方與男方家長不願簽這份協議書,所以女方家長決定直接送法院提告,因之前女方有發生2件妨礙性自主的案件,而又發生此案件女方向女方家長說都是自己主動自己自願,女方家長告知女方現在17歲已過可以保護的法定年齡,所以上了法庭後面會有記者事情全都會上報紙新聞,為了不讓女方的小孩出生被恥笑,叫女方選擇開刀拿掉或送台東某機構(不清楚)小孩ㄧ生下送國外,女方選擇生下來但完全不想小孩被送到國外 Q1、男方是否只有和誘案件可成立?只有罰款嗎? Q2、送法院是直接在法庭上審問男方與女生事情經過嗎? Q2、男方家長與女方家長都會在法庭上跟男方與女方一起開庭嗎? Q3、男方在法庭上求情,也說願意負責要撫養女方與小孩,會從輕判刑嗎? Q4、女方家長說上法庭會有記者,導致女方身份與案件曝光,此話屬實嗎? Q5、女方不願把小孩送國外有權反駁嗎? Q6、可以在小孩還沒出生之前爭取撫養權嗎?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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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28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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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送法院是直接在法庭上審問男方與女生事情經過,但可能會隔離訊問。
3.男方家長與女方家長可能都會在法庭上跟男方與女方一起開庭,視法官或檢察官安排而定。
4.男方在法庭上求情,也說願意負責要撫養女方與小孩,有可能會被從輕判刑。
5.女方家長說上法庭會有記者,導致女方身份與案件曝光,依法律規定並不屬實。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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