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 frida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29 16:09 
  • 文章人氣:942
  • 個人積分:4
  •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想請問,我名下有一間房子,是我和我老婆結婚後一起買的,


    價值約300多萬元。


    但是我老婆只有出10幾萬,其餘2.3百萬都是我妹妹幫我付的,


    那我如果跟我老婆離婚後,假設單就這間房子,依照法條規定,我老婆是不是可以跟我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一半,大約150多萬元。


    因為我覺得照法條這樣規定有點怪,我老婆婚後都沒工作,也沒照顧家裡,所有開銷幾乎都我負擔,是我妹妹看我可憐才幫我付房貸,不然我也沒那個資力,如果我老婆可以請求一半的錢,那我不就要賣房子才能給的出這麼多錢,以上疑問,懇請解惑,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29 16:34 
  • 文章人氣:299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剩餘財產分配是就雙方全部婚後增加財產,扣除債務之後的餘額,平均分配

    您的算法並不正確,縱使僅剩這間房屋,至少要先扣除妹妹代墊的金額(債務),餘額再行分配

    另對方若就財產增加毫無貢獻,則可主張調整分配比例或免除其分配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29 23:57 
  • 文章人氣:297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補充說明如果將來要主張扣除妹妹代繳之房貸金額

    應蒐集確實是由妹妹繳款且您是向妹妹借錢之證據

    以供將來訴訟時使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