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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律師關於誣告相關問題

  • Denni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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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9 16:07 
  • 文章人氣: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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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問題,由於現在有官司在身(刑事案件),對方提告妨礙家庭刑事訴訟,對方只有對話紀錄(無曖昧關語言),在偵查的時候,檢察官已經以不起訴發文給我了,現在對方又上訴到高等法院

    1.  高等法院在重新審理嗎? 這樣的問題還會有事情嗎?

    2.  若高等法院依舊以不起訴的話,我是否可以提告誣告?? 誣告的問題相關資訊是否可以告知我??

    謝謝各位律師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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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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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對方應是向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出再議。如果再議有理由,案件會發回原地檢署續行偵查;如果再議無理由,對方只剩交付審判一途,交付審判被駁回後,您才會確定沒事。 不起訴不等於對方是誣告,除非對方故意捏造事實來提告,否則誣告是不容易成立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Denni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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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9 16:43 
  • 文章人氣: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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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謝律師回應我 :

    1.  我想了解一下,對方向高等法院提出再議的原因是?有新的證據或是還有事情需審查嗎? 如果無理由是否法院就不會再發傳票給我?

    意思是說 : 對方提出再議,高等法院會發回原地檢署續行偵查(就會發傳票再傳被告),所以還要在上法院一次,此時再審無理由,對方就只剩交付審判一途(再判決的意思嗎?),如果再交付審判被駁回了,就是不處份(不起訴),這樣才確定沒事情嗎?

    2. 我想知道的是,沒有的事情被告(妨礙家庭),這樣告的人不會被受處罰嗎? 還是這樣可以告他毀謗名譽或是什麼可以向對方提告的方法呢?

     

    再次麻煩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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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9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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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再議程序是書面審理,您只會知道結果,就是駁回或是發回,建議可以等通知即可。

    2、倘若發回,代表還有證據沒有調查完,建議應該妥是答辯。

    3、倘若駁回,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誣告罪(因為誣告也有反誣告問題,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委請律師協助。)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