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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

  • ke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3 21:09 
  • 文章人氣:847
  • 個人積分:4
  • 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八月份溜狗時被對方拿鋤草用的長鐮刀(約一百二十公分左右)

     

    揮砍因為我和對方目前正在互告傷害恐嚇.目前正在等辯論庭開庭.

     

    所以對方不讓我走他家巷口外的馬路.看到我母親則用掃把趕報警無證據紀錄

     

    無用非常困擾.

     

    這一次休假我溜狗 無意間被他撞見 他拿鐮刀出來和帶四條大狗驅趕做事揮砍 我就用手機紀錄手機也被對方用鐮刀打下鏡面壞掉.

     

    提告對方恐嚇 物品回損 和殺人未遂.結果現在對方反告我是先去他家恐嚇.

     

    第一次出庭時檢察官竟質問我當時錄影時揮砍我後 我追上去問對方拿刀出來是幹嘛 是要殺我嗎? 對方生氣再次揮砍 我說很好我有拍到 有種你真的砍我

     

    這段話 是在釣魚.  這樣說法對嗎? 我該如何自保? 對方拿刀卻因為我說這句話身心為據說我恐嚇 我能告他誣告嗎!!

     

    對方說我先拿逼逼槍 射附近的野狗.檢察官要我當庭保證永不再犯

     

    我回說有證據嗎. 第一我家根本沒逼逼槍.

     

    第二我家兩隻狗都是動物收容所領養. 第三我沒做 我要保證甚麼

     

    檢察官卻要我保證 也記錄在筆錄中 對方說甚麼檢察官好像都相信的感覺

     

    且開完庭後 檢察官獨留對方下來說話 這是正常程序嗎

     

    我是冒著生命危險在錄影求證據 對方對我的母親用狗 追 掃把已是累犯

     

    我隻到當下我生氣不該說出此段話

     

    但請問我這次紀錄說這段話在法律上有不妥之處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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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03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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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對話確實像是誘使對方說出錯誤的話,在證據認定上恐受不利判斷。

    2、檢察官可以自由決定偵辦方式,選擇單獨問您話或是對方。

    3、倘若您認為檢察官有偏頗,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告訴及辯護。

    4、有關於違反動保法的部份,倘若沒有證據,並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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