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偷竊與強盜 > 有關竊盜要求民事賠償

有關竊盜要求民事賠償

  • 小乖媽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6 06:37 
  • 文章人氣:992
  • 個人積分:4
  • 請告位大大們幫忙一下:

    幾年前,因包包置於機車置物箱內,讓自身財物不翼而飛!報警後,警方有捉到犯人!有開庭(但本人(是我大姑)並不清楚是什麼庭??但據敘述應是簡易庭吧!)她說,法官只要求她列出遺失物品,就讓她回去了???爾後就再也沒消息了!!因為她也不懂法律程序,就一直痴痴的等著.什麼時後法院會把屬於她的東西還給她??她天真的相信中華民國的法律會把犯人給繩之以法,給她一個完整的交待!試問,如果今天我們想對犯人提起民事賠償來得及嗎?需要做些什麼呢??

  • 何明諺 (何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6 08:58 
  • 文章人氣:276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1.要詢問開庭狀況,可向法院訴訟輔導中心查詢(通知開庭的傳票上會有案號、股別)是否還在審理

       中?還是判決了。

    2.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只有兩年,不當得利則為15年。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