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監護權問題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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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1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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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最大權益。
又法院通常會衡量,並作出對小孩最有利來判決,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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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1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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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會斟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您可委任律師具狀提出證據向法院說明由您行使監護權對子女較為有利,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之機率較為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汪哲論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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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18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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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不知道您就家庭暴力事件,是否有尋求官方單位協助(如聲請保護令)?如有,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之規定,家庭暴力施暴一方會被推定不適合行使親權。此時,有尋求官方協助較能免去舉證之煩。
除此之外,現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法院通常是委託社福單位(社工)前往做成訪視報告(男方的家庭狀況於訪
視報告通常是列於支援系統下,屬考量因素之一),綜合各種證據、情狀做
成對子女最有利之判斷,不會單以經濟能力為依歸。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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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19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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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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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家暴、未服完兵役等狀況,都有利於您爭 ... (恕刪)
小孩現在沒餵母乳了噢~
老公跟小孩互動不多~因為他上大夜班12h
回來就是睡覺~放假也不太願意帶小孩出門
出去個公園就嫌麻煩了!孩子都是我假日我婆婆帶一個另一個就是我帶出去玩或回娘家~
小孩出去幾乎都是我帶出去居多!
所以現在只要我調就醫紀錄就可以嗎?因為之前家暴我都沒通報也沒驗傷~
工作是隨時就可去上班!!但沒什麼存款~這樣經濟問題是否可以說解決了!?
這樣勝算大嗎?我想找法扶的律師~畢竟現在真的沒多餘的錢請的起律師!!
只希望各位能幫幫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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