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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哲論 律師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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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1 頁,9 篇問答
  • sherry
  • 發問時間:2015-01-26 10:08:08
  • 請問 使用line手機     男性對方言語   出現''生殖器官'' .''胸部''等言語   讓女兒感到被騷擾,很困擾   心裏不舒服 做家長的也很氣憤          請問 只能忍著不受理嗎 還是這有牽涉法律問題  可以如何處理?

  • 汪哲論
  • 回覆時間:2015-01-26 17:21:13
  • 您好:本件對造(男性發訊者)所為,應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之性騷擾,同法第20條有處以罰鍰之規定;建議您可向主管機關即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訴,並依同法第9條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如有需要,建議您攜帶相關證物前來本所,具體討論以保障權益。
  • ca
  • 發問時間:2015-01-22 20:42:16
  • 請問
    我知道 被告在哪邊上班
    如果拿判決正本和判決確定證明書正本 去申請執行被告的薪資
    如果他離職或執行之中離職了
    強制執行失敗
    法院會把 判決正本和判決確定證明書正本 還給我嗎?
    如果不還的話,正本只有一份該怎麼辦? 以後該怎麼申請其他的強制執行?
    如果強制執行薪資失敗
    我還能拿判決書去稅捐機關查被告的財產
    再一次強制執行他的財產嗎?
  • 汪哲論
  • 回覆時間:2015-01-22 20:42:16
  • 回覆 ca 的發言內容:

    請問


    我知道 被告在哪邊上班


    如果拿判決正本和判決確定證明書正 ... (恕刪)



    您好:
    提出於執行法院的執行名義(判決書正本、確定證明書正本)
    執行縱無效果也不會發還。


    但此時執行法院可能會發函命債權人(就是您)查報債務人財產,如確定無財產可執行


    執行法院會發給您債權憑證,將來用這個聲請強制執行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真的需要原判決正本、確定證明書正本,請向原裁判法院聲請補發即可。(需支付規費,依據判決書頁數而定)

  • QQ
  • 發問時間:2015-01-22 14:25:49
  • 你好.幫朋友求解
    請問一下目前有收到兩單傳票 案由是毒品.(吸食二級毒品.)
    一張判三個月.一張判四個月都是104年1月27日執行
    但他有去申請社會服務勞動.法院也有寄體檢表給他一共二份
    但有聽說勞動好像不能超六個月嗎?
    那體檢的項目是什麼呢?主要是要驗還有沒有呈現毒品反應嗎?
     
    謝謝
  • 汪哲論
  • 回覆時間:2015-01-22 14:25:49
  • 您好:


    易服社會勞動體檢主要是觀察聲請人(在此就是您朋友)身心狀況是否適合進行社會勞動。
    另外,所謂六個月指的是各宣告刑都不能超過六個月才能聲請,並非履行期限。


    (以本件宣告刑一為有期徒刑三月、一為有期徒刑四月,應能聲請,又您朋友是否有去聲請定應執行刑?)

  • 閃靈
  • 發問時間:2015-01-22 14:10:11
  • 離婚協議書上寫著~甲乙雙方所生之子女
    該獨子約定由乙方(爸爸)取得監護權,其扶養照護由乙方照料,乙方有義務告知甲方小孩之生活狀況。
    這份協議書法官認定,媽媽可以不用付扶養費,小孩若跟媽媽索取,事後媽媽可再向爸爸要回。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 汪哲論
  • 回覆時間:2015-01-22 14:10:11
  • 您好,父母對於子女的扶養義務,本身並不因離婚而消滅;而父母間的約定,僅在父母間生效,不影響子女本人請求權,故子女仍得向您請求。


     

  • 旺旺
  • 發問時間:2015-01-20 15:17:35
  • 請問若依車禍鑑定報告為7、3比例責任時(雙方皆有責任)
    在訴訟調解過程中,相關的訴訟費用是否也應按比例攤分?
    此外,保險公司是否不會承擔訴訟費用,而是當事人要自行處理?謝謝
     
  • 汪哲論
  • 回覆時間:2015-01-20 15:17:35
  • 一、關於車禍案件之訴訟費用,在調解時其實是雙方協議即可,實務上比較常見是各自負擔。


    二、此部分不一定,各保險公司不同(但汽車強制責任險不給付):


          以國泰汽車第三人責任險而言,如果是經過保險公司同意的訴訟,相關費用保險公司會理賠


          https://www.cathay-ins.com.tw/jpc/car_provision-2.html


          建議您到您所屬保險公司網站,或找尋保單已確認。

  • 阿狼
  • 發問時間:2015-01-19 23:42:40
  • 您好。



    大約於半年之前,本人與另外三位網友(下簡稱朋友)於網絡上開了一個收費委托,內容是由買家提出要求而讓本人或朋友所繪制,當中並無任何強制要求網友購買的內容。



    然而這個計劃公開之後,有幾名台灣網民公開於噗浪惡意取笑本人與朋友。他們當中使用到「畜生」、「該去跳101」等的字句,而當本人回覆詢問他們為何要這樣做的時候,他們只是用更過分的言辭侮辱本人,使本人感到極到震驚與受挫,該打擊亦使本人非常難受。



    雖然想要作出提告,然後包括本人在內的我們四位,唯獨本人非台灣人而是香港人,對於跨國提告非常不了解,因此想要請問貴網站,作為香港人的本人,是否能跨國提告這種網絡糾紛?另想請問假如絕不和解,作為香港人的本人如需上庭,台灣的法庭會如何處理?是否能以攝像鏡頭的方式上庭?
    還請幫助一下本人,不勝感激。



    備注:所有需要的截圖和屏幕記錄,本人皆有保存。

  • 汪哲論
  • 回覆時間:2015-01-20 14:43:32
  • 一、就他人在公開撲浪上侮辱您的部分,係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惟該罪在臺灣係屬告訴乃論之罪,需於知悉犯人時起,六個月內提告,請您留意時間問題。 二、您雖身為香港人,仍有權提出告訴;您可考慮以書狀為陳述,或選任告訴代理人代替您出庭;如檢察官或法官行文要求您本人到庭,亦可具狀聲請遠距訊問,由檢察署(審理中為法院)決定是否准許。
  • 雅惠
  • 發問時間:2015-01-18 22:28:00
  • 想請問:我生兩個孩子  目前要跟先生談離婚
    但小孩監護權該歸誰?
    我目前待業要有工作了,因家庭暴力想申請離婚!
    而孩子目前在男方家,男方本身有工作
    我想跟他爭監護權~
    法律會以雙方夫妻的狀況而定還是會再看他的家庭而定?
    他父母有重大傷病   爸爸沒工作  媽媽有工作
    這樣是否會因有重大傷病為由判無能力顧小孩而把監護權判給我??
    謝謝
     
  • 汪哲論
  • 回覆時間:2015-01-18 22:28:00
  • 您好:
    不知道您就家庭暴力事件,是否有尋求官方單位協助(如聲請保護令)?


    如有,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之規定,家庭暴力施暴一方會被推定不適合行使親權。此時,有尋求官方協助較能免去舉證之煩。


    除此之外,現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

    法院通常是委託社福單位(社工)前往做成訪視報告(男方的家庭狀況於訪

    視報告通常是列於支援系統下,屬考量因素之一),綜合各種證據、情狀

    成對子女最有利之判斷,不會單以經濟能力為依歸。
  • Eason
  • 發問時間:2015-01-18 16:48:44
  • 我想問如果未成年騎機車
    在閃臨停車鑽縫前進疑似擦撞到旁邊汽車保桿
    (小腿有碰到,機車不知道有沒有
    之後又有停一個紅燈,看它保桿有刮傷,但不知道是不是我造成的
    他也沒攔我,綠燈後行駛一段距離我右轉他直走)
    圖示http://imgur.com/JjDvnDF
    沒有人受傷事後直接走了算肇事逃逸嗎
    這樣會有甚麼刑責
    刑責歸屬是機車所有人還是事發時的駕駛者
    機車所有人要負甚麼刑責(不知道機車被騎)
  • 汪哲論
  • 回覆時間:2015-01-18 16:48:44
  • 您好,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客觀上有人因交通事故發生死傷+主觀上行為人知悉有此事實,方能構成;依據您所述雙方均無體傷,故本件應無刑事責任。
    又本件依問提內容既無刑事責任,則當事人未成年,僅於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時,其法定代理人應與該未成年人連帶賠償。
  • 小陳
  • 發問時間:2015-01-16 18:25:09
  • 您好
    昨天去了消費糾紛的調解,最後調解不成立,進入司法程序,法官問有有沒有要補充的事項,因為糾紛有後續事件,因此法官要我寫補充狀並親送到簡易庭,我想問的是
    1. 對造也要親送嗎?還是掛號寄送就好?
    2. 我的LINE對話要當做書面證據,要一併在送狀時給簡易庭的收狀處嗎?
    3. 證據是否也要給對造一份?
  • 汪哲論
  • 回覆時間:2015-01-16 18:25:09
  • 回覆 小陳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好


    就您來信之問題,謹回覆如下:


    1.對造也要親送嗎?還是掛號寄送就好?


    Ans:您好,補充狀繕本掛號郵寄予對造即可。(建議採用雙掛號,以避免對方抗辯沒           收到, 嗣後舉證之煩); 寄給法院亦可使用郵寄方式(一樣建議雙掛號,理由           同上)


     2.我的LINE對話要當做書面證據,要一併在送狀時給簡易庭的收狀處嗎?


    Ans:如果您想要將對話記錄做為證據,建議一併附於書狀內。


              庭呈的話,多少會延遲訴訟進度(對造通常無法當庭表示意見,法官可能也來不           及審酌證據,導致需要再一個庭期)。


    3.證據是否也要給對造一份?


    Ans:是的,不過寄給對造的證據,原則上使用影本即可。


    題外話,只要是同一個法院的收狀處其實都可以收。(例如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的書狀,送到博愛路本院也是有效的),但會有公文轉遞的時間差,法官會比較晚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