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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與台灣男離婚 爭監護權 被告妨害家庭

  • 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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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04 12:15 
  • 文章人氣:1175
  • 個人積分:4
  • 事情是這樣的

    簡單來說就是台灣男有輕度智能障礙,所以到了越南娶了一個妻子來台

    婚後原本家庭和諧,女兒出生約半年,越南籍女子吵著要將小孩帶回越南給家人看,我們家裡的人為擔心孫女水土不服而阻止,希望等孩子大一點再帶回去(越南籍女子來後我們還買了電腦讓他幾乎天天可以與越南家人視訊)

     

    越南籍女子知道我們不願意讓她帶小孩回到越南後,

    開始吵著不要在家裡 要出去外面 不煮飯 對家裡的人冷眼旁觀

    對丈夫呼來喚去還會動手動腳!因丈夫智能障礙所以不受尊重!

    也因此丈夫希望能離婚,回到原本平靜的生活,

    但因為希望能離婚,需要證據

    所以我們在他們夫妻的房間內裝上錄音筆,

    結果錄到驚人的內容!錄到越南籍女子根本不愛丈夫,還在外面問別的男生要不要娶她!還有要把小孩帶回去越南養比較便宜等等事件!

    (想請問錄音這個部分是否會構成妨礙秘密罪!但我們是為了保護自己而蒐證的)

    所以因此我們更希望可以保護台灣男,順利離婚

     

    但因越南籍女子居住台灣時間未達三年,還無法自行辦理身分證,所以不願離婚,想藉機拖延至三年! 開口閉口都是她很愛丈夫,家庭美滿等等,但事實並不如此,

     

    因家中搬家,已告知她,越南籍女不願跟隨,

    反告我們妨礙家庭,帶走小孩等等,

    但我們有的證據只有錄音

     

    想請問

    1. 錄音黨是否可當成證據?

    2. 妨礙家庭罪是否成立?

    3. 若告我們妨礙家庭我們是否要反告誣告

    4. 由上述看,是否可順利離婚?

    5. 監護權有可能判給越南籍女子嗎?(但小孩都是我們在照顧的)

    6. 現在最好的辦法是什麼對我們離婚及爭監護權最有利!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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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04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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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1. 離婚部分,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為事由(婚姻生活細節事實、疑似與異性有不當往來)起訴離婚,且論述歸責於對方

    2. 如為外遇蒐證,實務見解有認為不構成妨害秘密

    3. 監護的爭取,要看雙方的經濟、支持系統、持續照護原則等等,所以要爭取的話,要從這些因素、原則去詳細論述,也會做社工訪視,訪視的應對也是重要的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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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04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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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錄音部分,您可作為裁判離婚證據,不會有妨害秘密罪之疑義,您可針對對方對您弟弟動手動腳之行為,及對家人虐待之部分,驗傷錄音之,可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家人為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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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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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0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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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錄音的部分是可以被法院實務接受的

    另外離婚的狀況

    男方家人也可以證明你所述的狀況

    包含對男方動手等等

    綜合起來應該可以構成婚姻破綻

    所以有離婚的機會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如果是我方在照顧

    那麼判給我們機會比較大

    如果不是建議現在將撫養主導權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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