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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交易 詐欺

  •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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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3 20:47 
  • 文章人氣:465
  • 個人積分:16
  • 詳情事由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48456

    今天是報案後第10天~已經收到派出所簡訊~說明已經受理了~並因為詐欺犯不再管轄區內~並轉移到高雄某間派出所偵辦了~
    請問這樣是不是就不能再提供新的證據?只能等到開庭時了嗎?
    那至於要不要告那位賣家也是在庭上說明嗎?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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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3 23:43 
  • 文章人氣:212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陳先生您好:

    被害人無論是在偵查中還是審判中均可提供相關證據給檢警作為參考,

    現在該案既已移轉到高雄警方偵辦,則若有新證據欲提供,可去電詢問承辦員警如何交付給他。

    以上 謝謝

    本人執業區域為高屏地區,若有需要歡迎來電(所)諮詢。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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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3 23:52 
  • 文章人氣:222
  • 個人積分:103560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握有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鍾孟杰 (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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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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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您的情形只是單純移轉管轄,若有其他事證仍可提供給警方,可聯繫原派出所看能否提供其移轉給高雄何派出所,再與高雄的派出所聯繫看如何提供證據

  •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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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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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昨天報案第13天了~已經收到書面通知~也知道移交給高雄哪間分局派出所偵辦了~新的事證就是我跟對方後來陸續的對話內容~請問這可以算是新事證嗎?因為對話中~對方一直不承認犯罪~說他是被盜的~他根本不知情有騙我~然後說要還我一半~但也可以顯示他間階犯罪了吧~繼續謊話連篇~最後我也在對話中要求他一個還款期限~也就是明天16號~那如果這可以當成新事證~需要列印下來嗎?
    另外被對方利用的帳戶持有人~也是在不知情被騙的情況下把帳戶借對方的~因為已經移轉~所以帳戶持有人應該也會最近會被到案說明~但想請問這樣子抓的到那位詐欺犯嗎?因為當初只有他的臉書網址和一直打不通的電話提供給警方而已~

  •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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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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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昨天報案第13天了~已經收到書面通知~也知道移交給高雄哪間分局派出所偵辦了~新的事證就是我跟對方後來陸續的對話內容~請問這可以算是新事證 嗎?因為對話中~對方一直不承認犯罪~說他是被盜的~他根本不知情有騙我~然後說要還我一半~但也可以顯示他間階犯罪了吧~繼續謊話連篇~最後我也在對話 中要求他一個還款期限~也就是明天16號~那如果這可以當成新事證~需要列印下來嗎?
    另外被對方利用的帳戶持有人~也是在不知情被騙的情況下把帳戶借對方的~因為已經移轉~所以帳戶持有人應該也會最近會被到案說明~但想請問這樣子抓的到那位詐欺犯嗎?因為當初只有他的臉書網址和一直打不通的電話提供給警方而已~

  •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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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7 17:02 
  • 文章人氣: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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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昨天報案第13天了~已經收到書面通知~也知道移交給高雄哪間分局派出所偵辦了~新的事證就是我跟對方後來陸續的對話內容~請問這可以算是新事證 嗎?因為對話中~對方一直不承認犯罪~說他是被盜的~他根本不知情有騙我~然後說要還我一半~但也可以顯示他間階犯罪了吧~繼續謊話連篇~最後我也在對話 中要求他一個還款期限~也就是明天16號~那如果這可以當成新事證~需要列印下來嗎?
    另外被對方利用的帳戶持有人~也是在不知情被騙的情況下把帳戶借對方的~因為已經移轉~所以帳戶持有人應該也會最近會被到案說明~但想請問這樣子抓的到那位詐欺犯嗎?因為當初只有他的臉書網址和一直打不通的電話提供給警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