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有無法源或判例可以推翻法官之認定?謝謝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15 17:54 最後編輯日期:104-02-15 17:56
- 文章人氣:269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 按民事訴訟程序: 以原告對於被告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為例,若被告敗訴,不服第一審法院的判決時,應於收到判決書正本後之二十日內,依訴訟救濟制度,向第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狀,上訴第二審法院,以玆救濟。否則如果超過時限,就無法再提出上訴,一但判決確定,除非有再審之理由,否則就無法救濟。
2.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
3.本所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 魏克仁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