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偽造文書、冒名 > 有人做假日期及圖文,告我公然侮辱

有人做假日期及圖文,告我公然侮辱

  • Amand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26 01:20 
  • 文章人氣:658
  • 個人積分:34
  • 有位人士告我在臉書污辱他的人格,但他列印我的臉書貼文卻沒也時間日期,還被加字像是白癡或是妓女等,檢察官沒仔細偵察就把我起訴公然侮辱,最後害我跑了11次地方法院,真的11次,他無法給確切日期,只能給猜測日期,且承認用美工軟體來截圖及部分更改,雖他沒承認加字,但法院還是判我無罪。判決書寫因為檢察官所提供的證據無法將被告定罪。

    問題1. 遇到烏龍檢察官,我要去哪裡申訴?

    問題2. 我可以反告他? 罪名是什麼? 期限多久之內?

    問題3. 我可以要民事賠賞嗎?11次的交通費+請假損失工資+精神賠賞?

    謝謝您的時間回答 !!

  • 江昱勳 (江昱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26 11:00 
  • 文章人氣:300
  • 個人積分:178
  • 律師評價:7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10號
  • 一、你可以發函給該地檢署、監察院、法務部,但是依你所述的情況,頂多該偵查檢察官寫寫報告或是向檢察長稍稍報告一下,就結束了,所以是否要做申訴的動作,可能要詳加考慮一下。

    二、若要反制告訴人,實務上通常會提起誣告,除非能證明對方真的提出不實證據來讓你入罪,才有可能成立。這邊要特別說明的是,你獲得法院無罪判決,不當然直接等於對方誣告你。

    三、出庭交通費、請假所喪失的工資,恐都不能請求。至於得否請求精神損害,都要看具體案件來判斷。

    四、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五、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 行動:0956893927、E-mail:voon0618@gmail.com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26 13:04 
  • 文章人氣:267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就您所述問題,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