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未成年犯罪 > 年滿17歲少女主動要求與我發生關係並拍照

年滿17歲少女主動要求與我發生關係並拍照

  • 不知道該怎麼辦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6 13:02 
  • 文章人氣:572
  • 個人積分:30
  • 約一年多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孩,之後這位女孩主動要找我發生關係並要求拍照,之後我將照片傳給她之後就將檔案都刪除了,過了一年多之後,現在對方說要拿著當初所拍的照片來告我,這當中還有接到她自稱是在當書記官的舅舅打來的電話,還有當警察的表哥在當時都有帶她去驗傷,以及在電話當中,那位舅舅說她被她媽媽打個半死,但隔天約出來簽合解書的時候,身體卻一點傷也沒有,原先說要陪她來的警察表哥也因為有事,所以改由另一位長得很像兄弟的人陪她來,這些蛛絲馬跡,都讓我覺得這是一起仙人跳事件,由於當初簽合解書的時候,已經有付了一半左右的金額出去了,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6 13:44 
  • 文章人氣:179
  • 個人積分:4962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滿16歲,且在未違反意願的情形下,並沒有違法之行為。

    2、但是因為您已經簽立和解書了,因此必須要有證據證明您是陷於錯誤的情形下才簽立的。

    3、建議可以先提供和解書供審閱。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不知道該怎麼辦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6 14:06 
  • 文章人氣:211
  • 個人積分:30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滿16歲,且在未違反意願的情形下,並 ... (恕刪)

    律師您好

    其實另一個會引起我懷疑是仙人跳的理由就是在於,當初說好是要簽和解書,但是隔天對方拿來的卻是借據,但我當天心急之下想趕快和解,所以也就簽了,並且在當天就匯了部份金額出去,後來越想越不對,所以我就又有另外打電話過去錄音,順利錄到了對方自已承認應該是要簽和解書而不是借據,事實上雙方並沒有借貸關係,所以目前我們雙方其實並沒有簽下合解書,但是對方已經先拿走了一半的和解金了。

  • 不知道該怎麼辦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6 15:42 
  • 文章人氣:203
  • 個人積分:30
  •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未滿16歲,或你是強迫對方,才有刑責,可向法院起訴主張被詐欺脅迫撤銷民事和解契約,並以 ... (恕刪)

    律師您好

    現在主要的問題就卡在我不確定對方手上是不是還握有當初所拍攝的照片,因為就我自已這幾天下來的詢問,就算我當初已經把照片檔都刪除了,但只要對方手上還有照片,對方就還是能依兒少法第二十七條提告,所以這一點也是造成我到現在都還在考慮要不要抱警的原因。

  • 不知道該怎麼辦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6 18:07 
  • 文章人氣:276
  • 個人積分:30
  •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 (恕刪)

    律師您好

    拍攝性交照片,是對方主動提出說要拍攝的,至於她要拍攝這些照片的用途為何,後來才知道是有人說要幫她建檔,可以給她很多高薪的活動,所以才需要拍這些照片,我照片拍完後,傳了幾張給她之後,我就刪除了,在發生關係當時並沒有對價關係。

    借據問題我已經解決了,有順利的取得錄音檔證明沒有此項借貸關係。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6 22:13 
  • 文章人氣:220
  • 個人積分:97080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避免自己遭他人蒐證,並針對對方之訊息加以蒐證之,以利日後若對方對您提告,您可提舉證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06 22:25 
  • 文章人氣:207
  • 個人積分:10194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建議您將相關對話紀錄蒐集好,以避免日後對方向您提告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