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開條件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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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0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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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件的部分想好再談。
二、可以先查一些判決來參考,了解一下硬是打官司可能的結果,知道行情後,再去談判比較不會吃虧。
三 、協議離婚的話要登記才會生效,而且二個以上的證人的部分,如果後續證人說他沒有親自見聞雙方有離婚真意,還可能會被當做是無效的離婚。所以我認為調解離婚風險小一些。
四、調解離婚前就要先研究好,很多人調完之後再後悔。事先準備的功夫越多,事後後悔的可能性越低,寧可多花點時間在律師事務所跟律師討論,也不要調解完後因為條件不如預期而傷心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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