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請問一下,如果投資一家社區型小健身房,約莫10萬,已經滿兩年,但因為一直未發紅利之類的,所以想取回款項。合約上載明投資兩年後 可先拿回投資額的一半,但是負責人卻一直藉故拖延還款,請問可有什麼的做法,讓負責人趕快還款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訂有契約,則您們自可以依契約內容來主張,若對方一直不理,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可根據契約約定,先發函催告負責人還款,若仍無結果,可以循法院途徑聲請支付命令、調解或訴訟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建議您先提供律師審閱當時簽署的投資契約,究係應解釋為投資契約或借貸契約,二者的法律效果不甚相同。
當然,如果解釋為是借貸契約,則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給對方是沒問題的。如果擔心對方脫產,可以聲請假扣押,雖然金額標的不大,但總是辛苦錢。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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