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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在網路上違反"藥事法"被移送地檢署怎麼辦?

  •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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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5 17:29 
  • 文章人氣: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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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女朋友為因將自己沒用完的排卵紙在網路販賣.遭被人檢舉.依違反"藥事法"移送至地檢署開偵查庭,.目前4/10要開第三次開庭.從去年9月開庭-12月開庭. 為什麼一個案件要一直開那麼多次庭?像這種"藥事法"案件大約一般最慢多久或幾個月有規定"檢察官"一定要多久偵結完畢嗎?(有網友說半年至8個月內)是正確嗎?我女朋友之前已經認罪了.這次收到傳票後發現右上角改寫"本件由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詢問"請問.這樣事表示什麼意思呢?是改別"股別"的檢察官偵辦嗎?是要重新擴大偵辦嗎?或查到更多新事證?案情是否很越不利?是否可以當庭申請"簡易判決"?請問改由檢察事務官開庭的話,對我女朋友來說是好還是不好呢?她真的很擔心案子會拖很久,這段日真的不好受 .嚴重需吃憂鬱症的藥.我很擔心她想不開.所以請各位有經驗可以幫幫忙我們!!說明時請明瞭簡單詳細越好!!感謝!!感謝!! 感恩!感恩!感恩!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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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5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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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藥事法第84條明定: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2.  請閣下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3.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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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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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5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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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緩起訴之機會,應朝緩起訴之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姜百珊 (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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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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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ar Chang,

    由於您的女朋友所販售的是「醫療器材」,必須取得藥商許可證始能販售,至於藥商許可證必須向各縣市衛生局或衛福部詢問,由於醫療器材等級不同(像隱形眼鏡屬於較低級 不需醫生操作) 所以要問清楚。但由於本案已經成案了,如果您的女朋友當庭認罪的話,可以當庭即聲請緩起訴處分(那麼就不會有前科了/簡易判決一定是有罪判決喔)。至於日後若要在網路上販賣醫療器材,還有藥事廣告的問題,相關內容可以參考http://heatherpisces.weebly.com/230042445924107-2356027396/-67

    以上說明供參!

  • 百珊個人網頁:http://heatherpisces.weebly.com/歡迎留言、發問、指教、請益。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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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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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  藥事法第84條明定: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2.  請閣下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3.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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