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詐欺嗎?
- 陳彥彰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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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26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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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8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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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委託婚攝時,是否已經談好價錢,據您的問題所示,似乎總價為5000元
雖您的婚攝朋友當天沒空,請了另一位婚攝來進行拍攝,但契約仍存在於您與您婚攝朋友之間
臉書之對話,若有價錢及拍攝內容等重要之點的合意記錄仍可構成契約之證據
您可直接發一份存證信函給您的婚攝朋友(副本可給實際拍攝者)
告知若未交付照片者,則除了不給付後酬外,原所給付之訂金亦將請求返還。
同時定期線限請其履行契約義務,若不履行則為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
然而,在此事件上,對方並無構成詐欺之情形。
以上謹供參考,希冀對您有些許幫助,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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