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更換負責人,我尚未簽新的勞動契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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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皮你好:
如沈律師所說,公司負責人變更並不會影響你與公司間的勞動契約。
公司此舉形同規避勞基法中關於解雇之規定,若公司以未與你簽訂新約為由要求你離職。
你可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或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確認僱傭關係或請求資遣費等。
另,公司所為亦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餘,依法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之罰鍰。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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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志彬 (阿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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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護理之家並非以公司型態存在,也就是說沒有辦公司登記,當然,看你原雇主是誰,如果是財團法人型態的護理之家(財團法人**護理之家),負責人變更,並不影響財團法人的同一性,也就是雇主還是同一個,只是負責人換了,在原契約存續期間,新負責人還是要認舊帳
2.如果並非財團法人型態,而是**護理之家,那負責人變更,因護理之家並非法人,新負責人該不該認帳,就有疑慮,還是要從各種事證去認定,雇主到底是誰,如尚有疑問,歡迎來所詳談(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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