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鑑定
- mo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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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0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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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方不養家、不負責任,由女方提出離婚及單獨監護起訴,一審女方勝訴,男方再提上訴不服判決,在第二審開庭跟法官說不離婚、共同監護,至今還在言詞辯論程序中...
如今,男方又另起訴,書狀上寫:訴之聲明一、確認原告XXX與被告XXX父子關係不存在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主張非其所生,還寫與訴外人無發生性行為關係,
雖然要求要驗DNA,但一定要如上述的理由才能要求驗DNA嗎?
像他這樣亂,明明就沒養家也沒盡義務撫養小孩,他這樣亂起訴,法院就要接受,我就要被牽鼻子走,我也要上班獨立養小孩,甚至他還要再起訴我毀謗他在其他人面前說他不養家,要保留追訴權
有啥辦法可以讓他不要這樣亂嗎?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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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09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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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您可依對方不承認親子關係,向法院提起確認子女親子關係之訴,以解決紛爭,若檢驗結果為親身子女,對方就必須負有照顧子女的義務,不因離婚或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您後,對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
2. 您可向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如果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而您所代墊支付的費用部分可轉成一般的債權,向對方爭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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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09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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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為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均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之撫養費,計算標準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年度各縣市之個人消費性及非消費性支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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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1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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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離婚部分我認為二審勝訴機會不大
因為除非他有其他證據
否則很難推翻原審判決
至於親子關係這件事
你不需要理他
所以不需要配合他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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