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遊戲而已
- 讚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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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21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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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位高中生
我玩的遊戲比較特殊 跟一班學生比較不同
我是喜歡玩 天堂 這種線上遊戲
我不是玩正服 我是玩私服
這種遊戲 私服 在私服論壇 遊戲上 嘴砲都還好
只是有一位朋友 因為他沒要玩了 所以也沒再連絡
直到最近出現 我想遊戲上只是敵人 我也沒用他真實的啥東西
可是他卻到處宣傳我的資料 照片 手機號碼等等
我覺得這讓我感到不舒服
而且大家最常用的FB 他還特地創了粉絲團
盜用我的照片
並且打了一些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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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我
最後我只能說 你們都欺負我 林北不玩了
不爽的話 來 XX高級工業學校
不爽的話 打 09********
在不高興的話 私密我 我給你我家地址 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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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讓我感覺到很不舒服
而且還一直創新帳號 加我朋友的好友
重點是 他還盜用我們學校女同學的封面照片 來當大頭貼
也沒有經過同意
不知這樣他是否已經觸犯法律問題了?
因為我想如果這樣還不算觸犯法律
我想我也不會再用FB LINE等等了
甚至可能也不想與任何人接觸 就算是最親的人
- 姜百珊 (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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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Dear 讚到底,
他的血盟(公會)散布您自行公開的照片嗎,/意思是不只一個人在從事散布照片的行為嗎?
請問他的照片是扭曲並醜化您的肖像嗎,如果您自己的照片但卻遭到醜化那麼是肖像權及著作權被侵害,但如果是他拍攝您的照片就有不同了,重點是您的社會評價是否因此而被減損,如果您因為他的行為致您的社會評價被減損(比如被冠上好醜、好肥的形象)就甚至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了。如果您可以再具體地描述他的行為,會讓我更能做出對您有利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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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讚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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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讚到底 的發言內容:
... (恕刪)那是我的FB上傳的照片
因為我跟我同學在吃飯,都說好一起拍個照,只是上傳到FB相簿
他把照片傳送給血盟(公會)的人
並且在遊戲中 有說過 胖子 醜之類的話語
至於在FB隨意創作我的粉絲團
那粉絲團裡面很像都是在羞辱我之類的
而且像是下面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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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我
只能解釋 連最好的朋友都懷疑我
我做人真失敗 沒錯 我就是在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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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有以下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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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的我
最後我只能說 你們都欺負我 林北不玩了
不爽的話 來 **高級工業學校
不爽的話 打 09********
在不高興的話 私密我 我給你我家地址 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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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都把我電話打出來了
他還要給別人我的地址
這樣有危害我的安全吧
而且照片不是隨意就給你截取下來,未經同意創粉絲團的
我總描述一下他行為:
遊戲中到處宣傳我照片 並且分享給別人 別人在分享
差不多是這樣 請姜律師大大 在幫忙看看
- 姜百珊 (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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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22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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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讚到底,
刑事部分他已涉及公然侮辱、若有指陳不實之事實則係公然誹謗,若有留言危害您的身心安全致您心生恐懼則構成恐嚇危安罪、盜用您的相片創立粉私團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其他則涉及個資法的保護,個資法第19條規定如非公務機關不法使用其他人之個人資料時,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民事部分他已造成您的人格權(包括隱私、名譽及肖像權等權利)受到侵害,因此應賠償您此部分之損失。同時其公布您的個資造成您精神上痛苦亦可請求損害賠償,法條如下所示:
第 29 條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 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
限。
綜上,建議您提起刑民雙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及利益,以上意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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