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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

  • 姜百珊 (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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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2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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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8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574號
  • Dear Min,

    如果他陳述的是不實的事實(又有監視器可以證明您的清白),則他可能已涉犯誹謗罪、小偷兩字

    是足以減損個人之社會評價,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若係以文字或圖畫散布者,則可能涉犯加重誹謗罪。

  • 百珊個人網頁:http://heatherpisces.weebly.com/歡迎留言、發問、指教、請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