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生繼承問題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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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0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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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兄弟姊妹雖有繼承權,但次序上是第三順位,您本人和您的子女才是繼承的第一順位,法律上您丈夫所留下來的遺產,您有當然的繼承權,只要您不欠放棄繼承同意書,他們就沒有理由逼您放棄財產,您的權利是完全沒有問題的。若有後續的相關問題,或是您丈夫的兄弟姊妹有強暴脅迫等情事,歡迎來電本所或前來本所詳談,本所樂意提供協助。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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