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一下這種情形是誰會被告?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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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行為可能會構成著作重製及公開傳輸的犯罪,你姐姐的部分對於圖不是自己創作的有認知,因此有犯罪故意,構成上開二罪沒有問題。
你和朋友部分,如果你姊姊說是自己創作的,你們也相信,那沒有故意,不構成犯罪。如果你們也知道不是你姐姐創作的,那你們有未必故意,也會構成前述的二罪。
由於著作重製罪及公開傳輸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對方願意與你們和解,且撤回告訴,就不會有後續的刑事偵查及判決的問題。反之,通常法院會對每個人判個一兩個月,不過這類案件聽常法院應該會同時判決以一日1000元易科罰金,整個算起來如果不和解,一個人罰個2~3萬元跑不掉。
以上,如於談判時遇到什麼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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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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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2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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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圖面是從大陸圖庫下載的,但是台灣這邊提起告訴的。可能的情形是,大陸圖庫也可能是侵權者,台灣這邊可能是真正的著作權人。當然,如果被告,你們應該請對方提出擁有著作權的證明,以證明對方可以提起告訴。
另外,你們從其他地方取得圖面,是否有經過授權呢? 該網頁是否有表示授權任何人均可下載使用? ......
確實的案件發生過程、事實的內容及相關的證據資料,經過分析後或許可以使用作為抗辯理由,不過這需要冗長的商談及對證據資料的分析,不是在網路上隨便問一問就可以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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