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受不了丈夫家暴及精神折磨,於103.12.12和先生簽兩願離婚協議,當初只想趕快離開這個家庭,所以內容未寫有關財產分配的細節,想請教如果雙方已經離婚後,可以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若是可以,要如何爭取呢?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Dear 琇琇,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民法上並沒有特別的時效規定,因此應回歸一般時效的原則。也就是您目前在離婚不到半年內仍然可以請求。
您好!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本來就是離婚時或離婚後才能請求,如果離婚協議時沒有聲明放棄請求權,您可於知有差額時起二年內計算差額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婚後財產比您多,且離婚未超過二年,而離婚協議書也未記載放棄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則當可提起訴訟來請求,惟計算上可能會較為複雜,宜委請律師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要看協議書內容是否已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二、若未拋棄,則考慮是否先辦假扣押,再起訴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或以調解處理。
三、不辦假扣押對方可能脫產。
您好,
您還是把當時簽的離婚協議書拿給律師看,說不定能解套喔!
梁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必須先檢視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是否有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約定,如無,您可提起訴訟請求剩餘財產之分配,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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