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方不跟錢 反告我家人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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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1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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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欺的部分對方要舉證證明你父母有何施用詐術之行為。
二、恐嚇的部分要看你父母跟他談的時候談的內容如何而定。
三、不要過於擔心,這類案件一般不至於要關的地步,就算成立犯罪一般也都能易科罰金。
四、如果是無辜的不要亂認,清白是很重要的。
五、被告的供述,除非是遭刑求等不正方法取得,否則不論是在警局、地檢署、法院說的,都可以做為證據,所以在開庭前最好找個律師沙盤推演一下。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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