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公司、勞資 > 已存證信函想公司解除勞動契約。

已存證信函想公司解除勞動契約。

  • 胖皮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11 18:36 
  • 文章人氣:748
  • 個人積分:6
  • hi大家好~~~因為本人懷孕後期遭公司百般刁難雇請安胎假,公司也違反勞基法,寫了存證信函向公司提出解除契約即要求賠償~想請問大家:以下存證信函內容有哪處須更改或不妥嗎??謝謝!! 敬啟者:1、公司未依勞保局規定,薪資高薪低報,影響本人勞保生育補助額;2、公司未依勞基法規定,於本人3月請安胎假扣除當月全勤薪資。公司違法在先,故本人於民國00年00月00日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公司賠償本人損失,特此通知,希待見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11 19:20 
  • 文章人氣:191
  • 個人積分:111086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可終止之事由,但應注意勞動基準法第14條之相關規定,並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