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離婚嗎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19 09:29
- 文章人氣:122
- 個人積分:13750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若你們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可先辦理協議離婚,至於對子女監護權和探視權的部份,則可後續再向法院聲請裁定選定監護人,並定探視未成年子女的方法,此種方式可較為避免與離婚訴訟合併,減少訴訟所需的時間。
2. 監護權訴訟並無固定時間,必須衡量雙方對監護權的需求,即使您沒有徵宇到監護權,您仍有權利探視子女,亦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但若您堅持爭取監護權,採取共同監護也是一種方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第 1/1 頁
- 1
共 6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