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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問題(共同共有?)

  • 克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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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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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親生前有立遺囑,內容寫到土地約由三位小孩(我、弟、姊)繼承,沒有寫到父親

     

    母親於1/13過世之後,父親主張特留份,有請律師打特留份官司順便主張辦理繼承,,已經有請律師展延三個月,最慢應該要在10/13號前辦理繼承

     

    在法庭上唯獨姊不同意父親特留份,另外她又說沒錢繳遺產稅(有錢故意不想繳)

    ,我一方面擔心這個官司會超過辦理繼承時間(目前官司才打一次,下次開庭是8/17),另一方面又擔心姊姊故意不想辦繼承簽名,所以有幾個問題想詢問一下:

     

    一、是否可以各自繳遺產稅?拿到屬於自己的那一份遺產

    二、如果不行,我可能會拿房子貸款幫姊代墊遺產稅,土地用共同共有去辦理繼承,但是我又擔心她賴皮不還錢,是否可以強制把她的那份土地拿去變賣?

    三、由於土地持有份,同一個地號連同我二伯四伯都有份,把她的土地拿去變賣是否也要經過我二伯四伯的同意?

    四、除了以上這點,是否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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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2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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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遺產稅的部分,可以代繳全部,然後向其他未實際繳納的繼承求償(倘若沒有求償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取得求償之勝訴判決之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2、出賣自己的持份不用經過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應該通知其他共有人可以優先承買。

    3、倘若無法透過協議分割,就只能透過法院裁判分割,再求償代繳之遺產稅。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