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母親立有遺囑:A土地歸4女所有,B土地房子歸一子所有
立有遺囑之土地可否用協議分割登記?
若可,分割協議書上須兒子簽名蓋章嗎?
無果遺囑是有效成立的,遺囑執行人分配遺產必須要依照遺囑內容,當然分配完後要再另外互相移轉自己的遺產部分所有權是可以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先針對遺囑分配部分去辦理登記,登記後,該土地為四位女兒所有,其後該土地之分割,也是由四位女兒自行處理即可,無庸兒子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遺囑如果未明確劃分A土地的分配方式,4女仍需就A土地的分割方式取得協議,此時無需分得B的1子同意,若A土地無法協議分割,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共有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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