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權及探視權的問題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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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可以蒐集前夫對小孩照顧不周的證據
凸顯對方不適合擔任小孩監護權人的相關事證
例如沒有與小孩常常互動 都是祖父母在帶小孩
或是時常留小孩一人在家等等
另外不合理探視的部分
也可以主張前夫是惡意父母
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為由
來聲請改定監護
大致上可以往這個方向做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果你有其他相關疑問
可以來電詢問
0912613529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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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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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當初是約定他為監護權人
那就是這樣
但這探視期間太短不合理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請求改定探視權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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