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傷害、強制、妨害自由 > 這樣算防害自由及防害秘密嗎?

這樣算防害自由及防害秘密嗎?

  • ycwu823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30 16:44 
  • 文章人氣:2623
  • 個人積分:4
  • 我住在台北市傳統四樓公寓的四樓(一層二戶對門的那種, 樓下只有一個出入大門), 我們這側的頂樓沒加蓋, 但對門那邊有加蓋違建(列為緩拆). 違建佔了頂樓的三分之二左右, 但在和樓梯出入口附近留有開放空間, 也沒加裝門, 任何人經由樓梯都可進入此空間, 他們在在頂樓違建門口加裝了監視器, 角度對著整個頂樓開放空間及樓梯出入口, 我們經由樓梯間進入我們這側的陽台都會被拍到, 由於我對這個監視器感到有侵犯我隱私, 因此曾經到樓梯口及對面頂樓開放空間用手機對這個監視器拍了幾張照片.

    最近由於對門頂樓違建被人檢舉超過三間需拆除, 他們一直認我定是我們檢舉的, 我們多次解釋都沒用, 還一直找我們麻煩要我們賠他們錢, 而且提出對我們妨害自由妨害秘密的告訴. 他們提出的證據是他們監視器的照片, 照片
    中的我在頂樓樓梯口及開放空間上用手機對著他們的監視器拍照.

    想請問:

    1. 公寓對門側的頂樓空間算是私人住宅嗎? 進入對門測的頂樓空間就算是犯了妨害自由的侵入住宅罪嗎?


    2. 我站在樓梯間門口及頂樓開放空間上對著他們的監視器拍照算是犯了妨害秘密罪嗎? 


    3. 他們未經公寓住戶同意在頂樓上加裝監視器, 我可以反提告妨害秘密罪嗎?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30 17:11 
  • 文章人氣:298
  • 個人積分:2084
  • 律師評價:371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5356號
  •  對方在頂樓加蓋已屬竊佔,你前往頂樓乃自己權利之行使,自無所謂侵入其住宅問題,至於你在樓梯間拍照屬於開放空間,亦無妨害秘密問題。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