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問題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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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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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要向勞工局申訴,不寄存證信函也可以。
如果你是要以公司違反保護勞工法令為理由終止勞動契約,存證信函應於知悉公司違反法令後三十日內寄給公司。你的勞動契約及處分的主體均為公司,寄發對象應該是公司,請不要錯寄給主管,以免無法發生預定之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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