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要離職但是有簽約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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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7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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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醫院診斷證明離職,若雇主提告,再提出診斷證明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張嘉麟 (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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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7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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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常用的「最低服務期限」與「離職違約金」原始用意,本是希望保障資方,特別是在挹注大量資源與成本栽培勞工,使勞工額外獲得工作技能或知識時,透過此一限制把人才留在企業內繼續服務回收付出成本。因此,只要離職違約金條款不具上述情形,且當初簽訂時為公司單方面提供定型化契約,即便簽了約,在法律上還是很可能因違反民法247條之1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或有違公序良俗等而被認定無效。
再者,倘若您身體情況確實具有無法擔任相關工作之情形下(具有客觀書證可佐證),更屬客觀上不可歸責的事由,資方自無相關理由可請求離職賠償金。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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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2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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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到醫院診斷,然後以診斷證明書向公司表示,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你受傷係因為工作所生之職業災害,因此要向公司請公傷假,且要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公司在你公傷無法工作期間仍應給予與之前工作相當之薪資。
如果你可以請公傷假,不但不上班有薪水領,還不用擔心最短工作年限的問題。
不過,接下來公司可能會想辦法要你走路,這時候你可以和公司談一個條件,然後拿一筆錢走人。如果公司不同意你請公傷假,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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