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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去地檢署提告 可以找人幫我訴訟?

  • 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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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8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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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準備去地檢署提告  對方有詐欺問題  已經握有證據   但爭議金額才500塊  因工作繁忙  我請個朋友幫我去地檢署提告 並請他當我的訴訟代理
    請問這人需要什麼資格麻?  隨便找一個都可以麻?  只是500元的糾紛
    但我是一定要告的

  • 文城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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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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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文城,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236條之1規定,告訴代理人身分不限律師,你可以委任任何人提出刑事告訴,但畢竟他不是當事人又不是律師檢察官可能會命你親自到庭說明。 如果你委任的對象未取得律師資格,又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會違反律師法第48條第1項,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請慎行,切勿觸法。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內容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