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去地檢署提告 可以找人幫我訴訟?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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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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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您好:
依刑事訴訟法第236條之1規定,告訴代理人身分不限律師,你可以委任任何人提出刑事告訴,但畢竟他不是當事人又不是律師,檢察官可能會命你親自到庭說明。 如果你委任的對象未取得律師資格,又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會違反律師法第48條第1項,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請慎行,切勿觸法。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內容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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