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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失離婚

  • H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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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0 16:10 
  • 文章人氣:895
  • 個人積分:6
  • 匿名 

    我是男生,我與太太奉子成婚,結婚至今已有十年了

    與太太已經無夫妻之實,因為我們互看對方不順眼

    太太不願搬離開我家,兩個小孩都是由她照顧,我上班

    這些年他沒有工作,都是靠我一個人,家境完全ok

    太太以前會動手,但是我都忍

    真的很想離婚,但是太太並不願意離婚

    最近跑去上班,但是我不知道上什麼班

    我們平常生活已經沒有交集,雖然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上網查了很多資訊  離婚必須要有重大事由

    我們都沒有 每天在家我也不想跟他說話

    最近一次看到我也只問我看三小

    但是她就是不願意離婚

    我身上所有的錢存款 全部都給她了

    我家境算是富裕,但是並不屬於我個人財產

    我媽媽說她是因為我爸有錢 所以一直不走的

    我真的不想在讓我們家的氣氛這樣下去了(婆媳不合)

    而且她還會跟小孩說一些有的沒的

    我身上已經沒有”存款”了,不可能伸手跟我爸拿

    生活費就是靠薪水

     

    我到底該怎麼樣才能離婚

    並沒有所謂的重大事由.................

    太太不走,早上一人帶一個小孩上課

    我已經不再給她任何金錢

    他拿走我的存款夠活一輩子了 為什麼就是無法離婚!!!!!!!!!!!!


     

  • Hana
  • 張嘉麟 (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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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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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825號
  • 在裁判離婚方面,我國採破綻主義及有責主義並行,夫妻之一方除了民法第1052條列舉事項外,亦可主張舉證具有難以維持婚姻婚姻無繼續存續之重大事由時,皆得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惟現行就概括事由部分,多數法官的自由心證,已較往年放寬,惟此部分仍需要負一定的舉證責任,此部分恐需仔細判斷相關資料,始能作進一步的分析認定。

    倘有其餘疑問,請Email至lawyerchang13@gmail.com或電04-2203-3303(張嘉麟律師),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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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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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蒐集二人互看不順眼,以及對方有打你,罵你等相關事證去蒐集,本件也並非完全無裁判離婚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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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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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找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然後搜集證據後再處理。

    二、打官司需要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是打不贏的。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還有就是看你是不是住台中,台中更寬鬆一些。不要分居個幾年就可以離婚了。

    五、就近找個律師聊一下吧,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查一些敗訴判決給你參考。打官司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而之前的判決判例就是兵書,律師,就是你的軍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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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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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Hana你好:

    如上面楊大律師所述,家事案件相較起來比較主觀(涉及價值判斷),如在經濟能力許可下,向有家事案件經驗的律師,當面就你的個案提供分析及建議,較能給予你實質上的幫助。

    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
  • H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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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1 07:36 最後編輯日期:104-07-11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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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個時候為了孩子 我覺得沒關係  她只是發脾氣

    但是事後已經鬧得不可開交

     

    所以想離婚 

    但那已經事過境遷了 ,我無法採證.......

     

    因為我們現在無交集

    而且我一直想找對方的漏洞

    但是都沒有  因為我們沒有交集阿..

  • Hana
  • H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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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1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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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找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然後搜集證據後再處理。

    二、打官司需要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是打不贏的。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還有就是看你是不是住台中,台中更寬鬆一些。不要分居個幾年就可以離婚了。

    五、就近找個律師聊一下吧,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查一些敗訴判決給你參考。打官司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而之前的判決判例就是兵書,律師,就是你的軍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有上網打電話問了一下

    他們說 找律師寫狀紙 一萬二  如果讓律師去說服對方進行兩願協議離婚10000

    如果全權委託本人不出面 50000  倒是沒有說到怎麼找證據?

    我很有興趣找律師談,但是律師光是詢問就要先有諮詢費

    要處理又是另一筆費用 

    我必須知道精準的費用,我才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行動

    不然我沒有多餘的經濟了

    我住在三峽

     

  • Hana